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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洲男子9球巡回赛国内选拔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
中国台球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:
上海市台球协会
三、协办单位:
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
上海新新•潘晓婷撞球俱乐部
四、指定用台:
“星牌”美式球台(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)
五、比赛日期:
2007年3月3日至7日
六、比赛地点:
上海新新•潘晓婷撞球俱乐部
七、比赛项目:
男子美式9球个人赛
八、报名、报到:
(一)年满14周岁的中国籍男子选手均可报名参赛。
(二)参赛选手请将报名表(附后)传真至中国台球协会(传真号码:010-67161733,电话:010-87183542)
(三)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1日12:00(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)。
(四)被中国台球协会接受报名的选手请于3月2日18:00前到新新潘晓婷撞球俱乐部(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138号文化馆6楼)报到。电话:021-62970839
九、竞赛办法 :
(一)比赛全程为17局9胜制双败淘汰赛。
(二)比赛采用中国台球协会新版美式9球规则。
(三)2006年中国台球协会公布的男子美式台球排名前16位的选手为种子选手,按蛇形排阵进位。
(四)比赛采取轮流开球。
十、选拔和奖励办法
(一)冠军获奖杯一座,证书一份,同时获得代表中国参加亚洲男子9球巡回赛首站比赛资格。如首站比赛进入16强,将获得全年代表中国参加亚洲男子9球巡回赛的资格,反之则失去相应资格;
(二)亚军获奖杯一座,证书一份,同时将做为代表中国参加亚洲男子9球巡回赛的替补选手,在冠军选手不能正常参加亚洲男子9球巡回赛首站比赛时替补参赛;在冠军正常参加首站比赛但没有进入16强的情况下,获得第二站比赛的参赛资格;继续参赛的条件为第二站比赛进入16强。
(三)8强选手将获得美国BCA公开赛和亚洲男子9球巡回赛上海站国内选拔赛参赛资格。
十一、仲裁、裁判人员
(一)仲裁委员会主任:刘荣耀
仲裁委员:张晓冬 徐荣根 吕康明
(二)裁判长:吕康明
裁判员:由中国台球协会选派。
十二、参赛经费
(一)参赛选手全部费用自理;
(二)赛会提供工作人员、裁判员往返旅差费、食宿费和补助;
(三)每名选手参赛报名费100元交中国台球协会。
十三、参赛要求
(一)参赛选手须服从赛会统一安排,严格遵守赛会规定的会议、活动、比赛和起居时间。
(二)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场检录,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,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,有两场以上弃权的选手(含两场), 取消继续比赛资格。
(三)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,否则不予受理。
(四)参赛选手须着标准比赛服装参赛(要求领结、长袖衬衫、马甲、深色西裤、黑色光面皮鞋)。
(五)参赛选手在比赛场地内严禁吸烟,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赛场,比赛期间严禁饮酒、赌博或进行其它不良行为。
(六)选手严禁佩带饰物参赛,佩带商业标识需经中国台球协会认可。
(七)参赛选手须尊重对方、尊重裁判、尊重观众。
(八)违反上述要求者,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
十四、本竞赛规程的解释、修改权属中国台球协会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