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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远东杯”2006年全国职业斯诺克锦标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
中国台球协会
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政府
二、承办单位:
江苏省宜兴市广播电视局
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人民政府
江苏省宜兴市体育局
三、冠名赞助:
远东控股集团
四、协办单位:
宜兴协联生物化学有限公司
宜兴大酒店
江苏鹏鹞环保集团
无锡鑫运来微晶科技有限公司
宜兴市运通化工实业公司
江苏赛特钢构有限公司
江苏博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
五、联合赞助:
宜兴市强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
宜兴市由尔康饮品有限公司
宜兴彩陶工艺厂彩陶艺术研究所
宜兴市旋风广告有限公司
宜兴市君悦礼品公司
无锡当纳利广告有限公司
六、指定器材:
绅迪桌球台(广东绅迪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提供)
七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
2006年12月29日至2007年1月2日在江苏省宜兴市
八、比赛项目:
男子斯诺克个人赛
九、参赛资格:
(一)2006年全国斯诺克年度排名前16位的选手。
(二)2006年全国锦标赛资格赛前16名选手。
(三)中国台球协会指定的外卡选手。
十、参赛办法:
(一)参赛选手务必于2006年12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台球协会确认参赛,否则视为自动弃权(中国台球协会传真010-67161733),中国台球协会有权递补其它选手参赛;
(二)中国台球协会指定的外卡选手进入32强后方可享受赛会提供的免费住宿,奖金扣除1500元,不计积分;
(三)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进行体格检查,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参赛。
十一、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全程为单败淘汰赛;采取9局5胜制,决赛为11局6胜制。
(二),2006年度排名前16位的选手为种子选手,按蛇形排阵进位,其它入围选手抽签进位。
十二、奖励:
冠军获奖杯一座,奖金人民币15000元
亚军获奖杯一座,奖金人民币9000元
3-4名各获奖杯一座,奖金各人民币6000元
5-8名各获奖杯一座,奖金各人民币4000元
9-16名奖金各人民币2500元
17-32名奖金各人民币1500元
单杆高分者获奖杯一座,奖金3000元 (1名)
黑马奖获奖杯一座,资金1000元
十三、仲裁、裁判人员:
仲裁委员会主任:刘荣耀
仲裁委员:唐凤翔 张晓冬 周奕兵
裁判长:吕康明
副裁判长:施明
裁判员:王勇、鲁中伟、郑伟利、宋志刚、郭军、梅江山、朱瑛、李红
记录员:由赛事组委会选派8名
十四、报到时间、地点:
裁判员、参赛选手请于12月28日(18:00点前)到江苏省宜兴市宜兴大酒店(江苏省宜兴市东山西路70号)报到。
联系电话:0510-87963078/ 13861549900/ 0510-88566686/13182068686
十五、参赛经费:
(一)每名参赛选手向中国台球协会交纳报名费100元;
(二)赛会负担参赛选手比赛期间住宿,其它费用自理;
(三)工作人员、裁判员往返交通费、食宿费、酬金由赛会负担。
十六、参赛要求:
(一)遵守赛会纪律,服从赛会安排;
(二)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,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。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,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;
(三)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,否则不予受理;
(四)比赛场地禁止吸烟,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;
(五)选手比赛时必须着标准比赛服装(系领结,穿马甲,深色西裤,黑色皮鞋);
(六)未经许可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;
(七)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;
(八)选手严禁佩带饰物参赛,佩带商业标识需经中国台球协会认可;
(九)违反上述要求者,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
十七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。